【業(yè)務概述】
納稅人享受減免稅的條件發(fā)生變化的,應自發(fā)生變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向稅務機關報告,報經(jīng)稅務機關審核后,停止其減免稅。生產(chǎn)和銷售免征增值稅貨物或勞務的納稅人要求放棄免稅權,以書面形式提交放棄免稅權聲明,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操作步驟】
1、 功能入口:
登錄時,在主頁面中,點擊【我要辦稅】-【稅收減免】-【放棄減免稅申請】。
2、信息填寫
3、上傳附報資料
上傳附報資料信息,附報資料信息上傳參考5.1.2.2模塊中的上傳附報資料操作。
4、預覽提交
確認填寫的表單信息和附報資料后,可點擊提交。
5、審核中
提交稅務人員進行受理。點擊“查看我的申請資料”,查看對應的申請信息;點擊“撤銷”,可直接撤銷申請。
6、完成
稅務人員受理之后在“我的已辦”中找到申請事項,查看詳情后可以看到申請的受理結(jié)果以及下載打印稅務事項通知書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