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政策要點】
對于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準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執(zhí)行時間】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享受主體】
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準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
【享受條件】
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8號)
二、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所得稅優(yōu)惠
【政策要點】
對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準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執(zhí)行時間】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享受主體】
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準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
【享受條件】
取得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