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森林高火期內進入森林高火險區(qū)審核 | |
| 事項名稱 | 森林高火期內進入森林高火險區(qū)審核 |
| 辦事程序 | 受理—現(xiàn)場勘驗—核準 |
| 申請條件 | 1.申請單位(個人)提出的活動行為和生活用火方式有安全防范方案且撲救措施可行; 2.取得森林、林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同意; 3.無生產用火行為(生產用火許可,按森林防火區(qū)野外用火許可,另行辦理)。 |
| 申請材料 | 1.單位(個人)書面申請(具體進出林區(qū)時間、活動事項、活動范圍、人員車輛數(shù)量等)(1份,紙質); 2.申請單位(個人)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紙質); 3.所進入對方林區(qū)的使用者或所有者的同意函(1份,紙質); 4.申請單位(個人)承諾書(如不帶易燃易爆物品、火種等)(1份,紙質); 5.預防火災措施(1份,紙質)。 以上材料涉及證件的,審核原件無誤后退回,收取復印件。 |
| 法律依據(jù) | 《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九條。 |
| 承諾時限 | 承諾時限10個工作日(不含勘驗現(xiàn)場時間) |
| 收費標準 | 無 |
| 收費依據(jù) | 無 |
| 辦理時間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時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時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jié)假日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
| 地點電話 | 蒙陰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涉農事務科 電話:0539-4803195 監(jiān)督電話:0539-4803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