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學生申訴作出的處理
高校學生對學校申訴處理委員會復查決定有異議的,在接到學校復查決定書之日起15 日內,可以向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訴。
1 需提供要件
①申訴書(資料來源:申請人)
②身份證明(資料來源:申請人)
③訴求證明材料(包括但不僅僅包括學校處理決定和學校申訴處理委員會復查決定)(資料來源:申請人)
2 辦理路徑
①窗口辦:遼寧省政務服務中心3 樓16 號窗口
②網上辦:遼寧政務服務網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50d63eaa-5f2c-4985-8cfb-59b508fc8d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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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辦理時限:30 個工作日(調查在20 個工作日完成,不包含在承諾時限內)
4 溫馨提示:為避免因材料不規(guī)范或缺失造成往返
奔波,建議您優(yōu)先選擇“網上辦”方式。確需到窗口辦理,可提前撥打咨詢電話024-83988612。投訴電話:02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