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負責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yǎng)、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nóng)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市兒童福利、收養(yǎng)登記、兒童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全市華僑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的中國公民兒童收養(yǎng)登記審批工作;負責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
辦公地址:蘭州市城關區(qū)南濱河東路名城廣場4號辦公樓10樓(1013室)
辦公電話:0931-823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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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yǎng)、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nóng)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市兒童福利、收養(yǎng)登記、兒童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全市華僑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的中國公民兒童收養(yǎng)登記審批工作;負責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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