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區(qū): | 朔城區(qū) |
| 分類: | 政府機構 > 科技局 |
| 網(wǎng)址: | 進入網(wǎng)上辦事大廳 |
| 電話: | 0349-2032969 |
| 地址: | 朔州市朔城區(qū)政府三樓 |
根據(jù)《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朔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朔發(fā)〔2009〕42號),設立朔州市科學技術局,正處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市商務局承擔的市保護知識產(chǎn)權工作職責劃入市科學技術局。
(三)將市科技計劃項目的課題承擔單位由審批確定改為專家評審確定,相關工作逐步交給事業(yè)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
(四)增加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科技動員工作。
(五)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統(tǒng)籌協(xié)調職責,優(yōu)化科技資源配置。
(六)加強科技重大專項組織實施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的職責,推進全市創(chuàng)新體系建設。
(七)承擔國家科技管理部門有關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課題的實施管理、科技成果推廣的具體管理、技術市場的具體管理等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