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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6-07-06
負責人: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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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夏季)13:30-17:30(冬季) ;
辦公地址:河北省高碑店市迎賓路163號; 郵編:0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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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高碑店市稅務局于2018年7月20日掛牌,承繼原高碑店市國家稅務局、高碑店市地方稅務局稅費征管的工作職責,啟用新的行政、業(yè)務印章,以新稅務機構的名稱開展工作。原高碑店市國家稅務局、高碑店市地方稅務局的行政、業(yè)務印章停止使用。
國家稅務總局高碑店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zhí)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guī)定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訂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guī)劃,參與擬訂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并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tǒng)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保定市稅務局和高碑店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qū)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jiān)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yè)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qū)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qū)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普通發(fā)票和其他各類發(fā)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單位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zhí)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yǎng)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保定市稅務局和高碑店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派出機構
第一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
主要職能:主要承擔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征收和服務工作。
第二稅務分局
主要職能:承擔縣級重點稅源集中管理、風險應對和高碑店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保險費管理等工作。
方官稅務分局
主要職能:承擔對所轄稅源、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管理工作,對轄區(qū)內納稅人、繳費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
新城稅務分局
主要職能:承擔對所轄稅源、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管理工作,對轄區(qū)內納稅人、繳費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
辛橋稅務分局
主要職能:承擔對所轄稅源、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管理工作,對轄區(qū)內納稅人、繳費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
泗莊稅務分局
主要職能:承擔對所轄稅源、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管理工作,對轄區(qū)內納稅人、繳費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
領導簡介高碑店市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實名認證名單及聯(lián)系電話,代理記賬公司:保定榮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地址:高碑店市團結路南側光華路西側(光華南路23號)聯(lián)系人:張伯榮,
高碑店市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辦公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高碑店市團結西路271號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3:30-17:30 14:30-17:30(夏季) 0312-283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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