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機構提交年度報告須知
根據《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的有關規(guī)定,2017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記設立的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以下簡稱“代表機構”)應于2018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提交2017年度報告?,F將有關事宜告知如下:
一、代表機構提交年度報告所需材料:
1、《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2017年度報告書》(網上填報并打印);
2、代表機構登記證(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并加蓋代表機構公章);
3、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關于代表機構費用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對于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代表機構,該審計報告還應包括營利情況的相關內容)(原件一份);
4、外國(地區(qū))企業(yè)存續(xù)的合法營業(yè)證明(原件一份)。
合法營業(yè)證明指:公司注冊證明或商業(yè)登記證明,或企業(yè)迄今仍存續(xù)證明。合法營業(yè)證明必須經公證、認證,公證、認證日期應晚于2017年7月1日。存續(xù)證明為外文件的,須附中文翻譯件。
2017年7月1日以后辦理登記證延期手續(xù)的代表機構,在申報2017年度報告時可提交存續(xù)證明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代表機構公章)。
二、網上申報流程:
1、登錄。代表機構登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http://www.hd315.gov.cn),憑代表機構登記證上的機構名稱和注冊號(或統(tǒng)一社會信用碼)登錄用戶界面。
2、填寫年度報告書。代表機構登錄用戶界面后點擊“填寫年度報告書”按鈕。網上申報系統(tǒng)將自動匹配并顯示代表機構年度報告書表式。代表機構在線填寫年度報告書的過程中,可點擊“暫存”按鈕暫時保存所填寫的內容,并可重復登錄,對錯漏的內容進行補充修改,直至確認所有填寫內容準確完整。
3、打印年度報告書并提交書面材料。代表機構確認填寫內容準確完整后點擊“提交”按鈕。網上申報系統(tǒng)將根據年度報告書中設置的必輸項進行判斷,不符合要求的,自動提示代表機構進行補充修改;符合要求的,提示代表機構申報成功,并顯示打印年度報告書按鈕。代表機構打印《申報意見書》和年度報告書,攜帶《申報意見書》所列材料,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到指定地點提交年度報告。
4、工商部門接收代表機構年度報告。代表機構攜帶年度報告書和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提交年度報告。工商部門對其提交年度報告材料齊全、內容完整的,予以接收并加蓋戳記。
三、網上申報流程圖:
1.登陸北京紅盾信息網網上大廳,企業(yè)登陸北京紅盾信息網網上大廳,進入 “年度報告和公示信息填報,選擇外資—外國(地區(qū))企業(yè)年度報告—辦事流程”查看。使用年度報告上網帳號和密碼登陸,填寫相關數據,并通過互聯網報送年度報告數據。
2.登記機關查閱企業(yè)報送的年檢數據,登記機關查閱常駐代表機構報送的年報數據,并通過互聯網發(fā)回反饋意見。
3.登記機關受理審查企業(yè)報送的年檢材料。對符合年檢要求的,登記機關受理審查常駐代表機構報送的年度報告。對符合要求的常駐代表機構出具接收年度報告材料憑證。
4.根據反饋意見提示,根據反饋意見提示,常駐代表機構應當按照網上常駐代表機構年度報告系統(tǒng)有關信息的要求,打印和準備好年度報告的有關紙質材料,到常駐代表機構屬地工商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提交材料辦理年度報告確認。
5.在報送年檢數據5個工作日后登陸廣州工商紅盾信息網查詢反饋意見,常駐代表機構可在報送年報數據5個工作日后登陸北京工商紅盾信息網查詢反饋意見,并按照登記機關在網上的反饋意見指引,辦理有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