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能信息
(一)承辦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全市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審核工作,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市委轉由市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負責市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等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和檢查督辦。
(三)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和審核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的公文。
(四)研究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門、單位請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對市人民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各縣 (市、區(qū))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對市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人民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
(七)負責市人民政府的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
(八)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交由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十)負責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及時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十一)負責全市政務信息工作。指導監(jiān)督、協調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聯絡、協調新聞單位搞好曲靖的宣傳報道工作。
(十二)承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