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電子稅務局入口及車船稅退抵稅操作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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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稅退抵稅

業(yè)務概述

已經繳納車船稅的車船,因質量原因,車船被退回生產企業(yè)或者經銷商的,納稅人可以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退貨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退貨月份以退貨發(fā)票所載日期的當月為準。
納稅人在購買“交強險”時,由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車船稅的,憑注明已收稅款信息的“交強險”保險單,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征收該納稅年度的車船稅。再次征收的,車輛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應予退還。。

操作說明

一、納稅人登錄成功后,在湖南省電子稅務局首頁【我要辦稅】模塊點擊【一般退(抵)稅管理】--【車船稅退抵稅】進入報備界面。
湖南省電子稅務局一般退(抵)稅管理 
二、點擊“新增信息”按鈕,進入“新增車船稅退抵稅信息”頁面,如實填寫信息與上傳附件。
進入“新增車船稅退抵稅信息”頁面 
三、點擊“下一步”,仔細核對填寫信息的準確無誤.
仔細核對填寫信息的準確無誤 
四、點擊“提交”,新增事項傳至稅務局內網端審核,系統提示:“您的申請表單已提交稅務機關,請于3個工作日以內攜帶相關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否則該申請事項將退回不予受理”。
新增事項傳至稅務局內網端審核 

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選擇退抵稅方式為退稅的,須先進行退稅賬戶賬號備案登記。
3.車船稅退抵稅申請人與稅票上繳款人信息需一致。
4.系統存在欠稅信息時,“本次申請退抵稅(費)方式”才能選擇“抵欠”方式;且不同稅款所屬稅務機關的欠繳稅費與應退稅金(多   繳)不允許互抵。
5.提交退抵稅申請后,納稅人須于3個工作日以內攜帶相關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否則該申請事項將退回不予受理。 

湖南省電子稅務局登錄入口

湖南省電子稅務局登錄入口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電子稅務局以原湖南省電子稅務局為基礎,嚴格對標總局《電子稅務局建設規(guī)范》,實現界面標準統一、業(yè)務標準統一、數據標準統一、關鍵創(chuàng)新事項統一,進一步整合原國稅地稅網上辦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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