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縣教育體育局各部門負責人和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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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構名稱:行政辦

負責人:孫遠亮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8樓

聯系電話:0851-26422198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宣傳、電子政務、后勤服務等工作;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重要政務事務工作;承擔局黨委會議秘書工作;負責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綜合協調政績考核工作;負責效能建設、政務公開、對外宣傳、新聞發(fā)布工作;負責局機關設施設備的采購配置;牽頭分解辦理人大建議案、政協提案和省長信箱、市長信箱、縣長信箱、局長信箱等相關工作;按規(guī)定做好大數據發(fā)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guī)范管理、共享和開放;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機構名稱:黨建辦(縣委教育工委辦公室、作風建設辦公室)

負責人:袁德俊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10樓

聯系電話:0851-26422198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研究制定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道德建設、意識形態(tài)和統一戰(zhàn)線工作規(guī)劃并指導實施;指導縣直學校和各鎮(zhèn)鄉(xiāng)(街道)中小學(幼兒園)黨的建設工作;指導縣直學校和各鎮(zhèn)?鄉(xiāng)(街道)中小學(幼兒園)的黨員教育、管理和發(fā)展工作;負責牽頭落實全縣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聯系縣紀檢監(jiān)察有關工作;承擔全縣教育系統作風建設;承擔全縣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治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行為。負責教育關工委、教育系統群團相關工作;承擔縣委教育工委辦公室和局機關黨建工作,負責黨務公開工作;承擔局黨委理論中心學習組秘書工作。

三、機構名稱:作風辦

負責人:簡東旭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8樓

聯系電話:0851-26426173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作風辦在局黨委和上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其主要任務是:集中力量管理好黨組織,協助局黨委管好黨風和實施行政監(jiān)督,全面發(fā)揮“保護、懲處、監(jiān)督、教育”的職能和教育系統的廉政建設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1.協助黨委維護黨章,正確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完成黨的教育工作任務。

2.協助黨委管好黨風和實施行政監(jiān)督,開展廉政、勤政建設,糾正不正之風,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和黨的紀律教育。

3.檢查所屬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和黨的違紀案件并提出處理意見,建議表彰先進黨組織和優(yōu)秀黨員。

4.對黨委領導成員進行黨章范圍內的監(jiān)督,對所屬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實行黨章范圍內的監(jiān)督和檢查。

5.受理黨員的申訴和群眾對黨員及干部的檢舉、控告。

四、機構名稱:計劃財務基建股(教育脫貧攻堅辦)

負責人:趙仁江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9樓

聯系電話:0851-26422198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制定全縣教育和科學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指導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布局調整;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教育和科學經費籌措管理辦法;負責編制本局教育和科學事業(yè)經費預決算和基本建設計劃;監(jiān)督管理各項教育??睢①浽?、貸款以及本級教育費附加,配合有關部門擬定中、小學(幼兒園)收費項目及標準;管理局機關國有資產,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全縣教育工程管理;負責機關職工的社會保障事務;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和年報的統計、分析和發(fā)布;統籌捐贈工作;負責制定全縣教育脫貧攻堅工作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做好后勤服務工作;加強對下屬單位的內審工作,避免違法違紀現象發(fā)生。

五、機構名稱:人事教育股(教育改革辦)

負責人:羅麗娜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10樓

聯系電話:0851-26426172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統籌指導全縣教育和科技系統干部人事工作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按照管理權限開展干部培養(yǎng)、推薦、考察和管理工作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和科技系統人事工資、年度考核、崗位聘任工作;協助縣委組織部抓好縣直學校的干部隊伍建設和推薦、考察、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及編制配置;制定全縣教育干部、教師險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和統籌全縣教師招考工作;負責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教育和科技人才引進有關工作;組織全縣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聘任制度的實施;負責縣級名師、名校長、名班主任的評審管理工作;負責縣級教師表彰獎勵;統籌全縣教師支教工作;負責省、市級名師、骨干教師、優(yōu)秀教師、教育工作者、特級教師的推薦評審工作;負責全縣30年、25年榮譽證書的審核上報工作;聯系上海幫扶等對口支援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各鎮(zhèn)鄉(xiāng)(街道)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退休辦理和管理。

六、機構名稱:項目辦

負責人:付國政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10樓

聯系電話:0851-26426208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條例。

2.根據全縣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規(guī)劃,在局長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年度基建計劃并參與全縣總體學校建設規(guī)劃的編制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省教育廳及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年度基建計劃(包括改建、擴建、加固工程等)。

4.根據全局的總體建設規(guī)劃,組織、安排零星基建的建設工作。

5.積極做好招標,工程預、決算審計前的準備和工程財務結算工作。

6.負責組織或委托學校新建、改建(擴建)和加固項目的勘察(包括測量)、設計工作。

7.負責編制竣工圖紙及技術資料的整理、存檔和保管利用工作。

8.參與總體規(guī)劃,年度基建計劃和重大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工作。

9.組織有關人員集體討論、選定施工隊伍和確定招標事宜。

10.負責審核基建項目的預算及工程協議的簽署工作。

11.審簽工程量、工程預付款、工程款和工程決算,提出審計項目及方案。

七、機構名稱:政策法規(guī)安全股

負責人:羅茂斌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10樓

聯系電話:0851-26421529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負責全縣教育和科學技術發(fā)展的政策研究工作和法制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教育和科技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小學(幼兒園)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機關規(guī)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辦理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工作;承擔教育和科技行政執(zhí)法與監(jiān)督工作;負責受理有關行政復議、應訴和其他有關法律事務及信訪事項受理、轉交辦和指導工作;負責縣營商環(huán)境所涉及縣教育局有關行政審批、便民服務事項的聯絡、指導工作;負責教育招商引資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各鎮(zhèn)鄉(xiāng)(街道)中小學(幼兒園)對轄區(qū)內各類民辦學校(機構)的行政審批和依法整治違規(guī)辦學和教育亂收費行為;負責機關綜治、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穩(wěn)定、安全生產、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導全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及學校安全風險防范體系;承擔教育系統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指導監(jiān)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八、機構名稱: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負責人:鄧世興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8樓

聯系電話:0851-26422198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承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具體工作,負責督政、督學;承擔對下級人民政府暨黨政主要領導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考核工作,負責對下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貫徹落實教育方針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規(guī)的督導;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綜合督導、專項督導評估工作以及督導評估報告發(fā),運用督導評估結果;指導各鎮(zhèn)鄉(xiāng)(街道)中小學(幼兒園)教育督導工作,擬定教育督導有關工作規(guī)劃,組織開展縣政府兼職督學資格認證、選拔、聘任、培訓、管理等工作;督促各地推進縣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

九、機構名稱:基礎教育股(縣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

負責人:李世強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8樓

聯系電話:0851-26426176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承擔全縣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職業(yè)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統籌管理工作,擬定基礎教育發(fā)展目標并組織實施;統籌指導全縣基礎教育深化改革相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邊遠地區(qū)傾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抓好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負責對已審批的民辦教育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業(yè)務指導;組織實施素質教育,擬訂全縣學校體育、衛(wèi)生、藝術、科技和勞動教育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指導相關工作;抓好教育教學改革發(fā)展相關工作,管理中小學(幼兒園)教材,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yè)負擔;開展學科競賽活動,負責學生表彰獎勵工作;管理全縣中小學生學籍,承擔普通高中學歷認定工作;指導中小學思想道德教育、民族教育、健康教育、家校合作教育、校外教育、專門教育等工作;協調指導中小學開展國防教育、國家安全教育、科技創(chuàng)新和生態(tài)環(huán)境教育;規(guī)范辦學行為。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征兵、涉農工作;制定全縣學前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普及學前三年教育,推進全縣學前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推進學前教育教學改革;對創(chuàng)建省、市級稱號的幼兒園進行業(yè)務指導,對申報縣級稱號的幼兒園進行認定,擴大優(yōu)質學前教育資源;承擔協調幼兒園收費標準相關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指導社區(qū)教育、城市和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指導現代漢語規(guī)范化工作,組織推廣普通話,負責管理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檢查評估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負責全縣教育質量監(jiān)測工作規(guī)劃和實施,指導全縣教育質量監(jiān)測工作和組織開展教育工作滿意度測評;負責第三方教育機構和社會力量參與教育評估監(jiān)測工作,負責質量監(jiān)測政策研究、課題調研、督導評估、質量監(jiān)測報告發(fā)布和運用。負責擬定全縣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總體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話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縣級文明單位的推薦、評選,全國、全省、全市文明單位的推薦,加強對文明單位的指導和管理;負責教育系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相關工作,并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收集整理資料;負責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城市學校少年宮建設管理;負責指導、協調全縣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教育系統文明創(chuàng)建相關工作。

十、機構名稱:教研室

負責人:唐亞英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8樓

聯系電話:0851-26422198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依據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及上級教育部門有關教學工作的指示、決定,制定本縣教學研究計劃,組織教研人員開展教研活動,檢查全縣中小學執(zhí)行課程標準、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使用教材的情況。組織教研人員學習教育、教學基礎理論,研究教學大綱和教材,組織廣大教師進行教學思想、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以及教學渠道和教學要求的改革,做好教學質量評估工作。組織教研人員深入學校、課堂,參加教學實踐。加強調查研究,了解教學基本情況,及時提出改進教學的指導性意見和建議。組織各種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開展教學理論和實踐的專題學術研究,總結交流先進經驗,支持、學科研究會的工作,廣泛開展群眾性教學研究活動。組織教學改革實驗,選取典型,總結推廣教改經驗。介紹國內外教研、教學信息、動態(tài),幫助教研員開闊視野,學習、借鑒外地經驗,從實際出發(fā),改進教研工作。接受教學業(yè)務咨詢,解答教學中遇到的各種疑難問題。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編寫、審訂地方教材、鄉(xiāng)土教材、補充教材和有關教學參考資料。

十一、機構名稱:考試中心

負責人:葉真胤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10樓

聯系電話:0851-26425465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執(zhí)行國家、省和市考試招生政策、法規(guī),做好全縣考試招生組織管理工作,為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選拔輸送合格人才。負責全縣普通高考、中考、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報名、考試工作;負責成人高考的報名確認工作;負責高考、中考政策照顧加分資格審查等考前各環(huán)節(jié)工作;負責高考錄取、中考后普通高中錄取信息接收工作。

十二、機構名稱:遠教辦

負責人:鄭維石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8樓

聯系電話:0851-26401249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負責本縣教育信息化管理、設備的咨詢、維護、維修,做好站點管理操作人員、技術維修人員的培訓;負責本縣信息技術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對鄉(xiāng)鎮(zhèn)學校開展信息技術教育進行業(yè)務指導;結合本地實際,對教師開展音像教材和教法的應用研究;負責本地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普及,指導學校合理配置設備;充分利用衛(wèi)星電視和計算機網絡傳輸手段,為本地基礎教育、職業(yè)技術教育、成人教育提供教學服務,為農科教統籌服務。推進本地的教育信息化建設。

十三、機構名稱:資助中心

負責人:馮其烈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10樓

聯系電話:0851-26426184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對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建立學生信用和貸款資格評議小組,確定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名單,測算貸款需求,編制貸款預案。??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等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學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的委托,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的聯系制度,跟蹤了解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受經辦銀行委托催還貸款。負責向自治區(qū)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高等學校和經辦銀行定期報送貸款學生的有關信息等,加強與高校溝通,避免重復貸款。負責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學生助學金及高中貧困學生、義務教育學校貧困寄宿學生生活補助費發(fā)放工作。

十四、機構名稱:教育工會

負責人:桂顯忠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9樓

聯系電話:0851-26422198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負責教育系統工會的組織建設工作;負責全系統教職工合法權益的維護工作;負責推行教代會制度,加強學校民主管理工作;按照《工會法》、《工會工作條例》的精神,抓好師德教育工作,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評估和指導,確保工會維護職責的落實;貫徹《教師法》,落實生活保障和“送溫暖”工作的實施,組織好教職工生日和健康檢查工作,關心教職工工作、勞動條件的改善,完善教職工的保障機制;抓好教職工之家工作,積極開展各項文體活動,豐富教職工的文化建設;保障職工的生活福利,協助有關科室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yè)。

十五、機構名稱:營養(yǎng)辦

負責人:王昌選

辦公地址:政務中心8樓

聯系電話:0851-26420679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負責營養(yǎng)改善計劃日常事務;負責制定營養(yǎng)改善計劃資金的預算;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學校營養(yǎng)改善計劃實施情況;指導營養(yǎng)改善計劃學校規(guī)范食堂日常管理和開展學生營養(yǎng)健康狀況監(jiān)測活動;指導學校開展“校農結合”工作,完成“校農結合”相關數據統計上報。加強對營養(yǎng)改善計劃資金的監(jiān)管,確保營養(yǎng)改善計劃實施公開透明,廉潔運行。

十六、機構名稱:青少年活動中心

負責人:朱佳勤

辦公地址:會展中心2樓

聯系電話:0851-26401562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指導組織開展全縣青少年學生校內外活動,開展各類素質教育專業(yè)培訓工作,促進青少年學生全面發(fā)展;組織開展各類體育活動,促進學生健康、茁壯成長;組織開展各類藝術活動,陶冶學生情操,美化學生心靈;發(fā)展培養(yǎng)優(yōu)秀科技人才,組建科普團隊,展示正安縣青少年科技成果;組織開展各類研學實踐活動,培養(yǎng)青少年創(chuàng)新思維和實踐能力;組織開展省內省外文化交流,為全縣青少年成長提供平臺和創(chuàng)造良好氛圍;提供家庭教育、心理咨詢等公共服務,開展青少年成長研究和咨詢活動。

十七、機構名稱:科學技術股(科管中心)

負責人:雷濤

辦公地址:老國稅局3樓

聯系電話:0851-26068387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職責:

負責全縣技術市場的協調、管理和指導工作;對技術合同依法審核、認定和登記,擬定科技成果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申報、審批、管理科技項目、高新技術開發(fā)(示范)區(qū)、科技示范園區(qū)、技術企業(yè)和民營科技企業(yè);負責科技成果登記、評價(審)、鑒定、獎勵、管理和項目申報工作;編制實施科技成果推廣計劃,草擬全縣科技開發(fā)計劃,規(guī)劃并參與科技市場管理;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重大科技活動、科技扶貧,開展科技法規(guī)宣傳、咨詢活動,開展鄉(xiāng)土人才、科技示范戶培訓及科技掛幫工作;負責科技項目庫建設和科技信息平臺建設,負責科技交流與合作,指導科技信息傳播和應用?;參與新項目、新產品及企事業(yè)技改等?的前期論證工作;負責項目終止工作鑒定。負責指導、協調全縣中藥材生產。

正安縣教育體育局

正安縣教育體育局

正安縣教育體育局單位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教育和科技、知識產權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擬訂全縣教育和科技、知識產權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并指導、協調和監(jiān)督實施,起草有關教育和科技、知識產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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