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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安局是合肥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zhí)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督察執(zhí)行情況。
(二) 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預測敵、社情和治安動態(tài),并制定對策。統(tǒng)一指揮和協調處理全市重大行動、重大案件、突發(fā)事件和重大治安、火災事故。
(三) 揭露、打擊危害國家及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
(四) 組織全市重大刑事、經濟、涉毒案件的偵破。指導各分局、縣局的案件偵察工作,加強刑偵基礎、刑偵科技和技術偵察工作。
(五) 負責對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以及文化系統(tǒng)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特別是要害部門和重點工程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指導企事業(yè)單位保衛(wèi)組織及隊伍的建設。
(六) 領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進行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槍支、爆炸危險品等管理工作;出入境與外國人事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jiān)督。
(七) 負責監(jiān)所管理工作。
(八) 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wèi)工作。
(九) 管理全市城鄉(xiāng)道路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十) 做好城市防暴和治安巡邏工作。
(十一) 主管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的安全保護工作和公安機要通信工作。
(十二) 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收容、治療和管理。
(十三) 指導、檢查、監(jiān)督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執(zhí)法活動,認真查處本系統(tǒng)內的各類違法、違紀案件,加強公安法制建設。
(十四) 組織公安科技工作,規(guī)劃和實施全市公安裝備和后勤保障的現代化建設,搞好公安行政經費的管理。
(十五) 負責保安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和使用。
(十六) 負責全市公安隊伍建設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搞好宣傳和影視報道工作。
(十七) 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咨詢電話:0551-63538860 0551-63538857
辦公地址:合肥市東流路100號市政務中心三區(qū)A段二樓
官方網址:點擊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節(jié)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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